经学校推荐、学院申请、专家评审和现场答辩,我院申报的“农林经济管理应用型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获批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资助。
该项目执行期暂定三年(2019-2021年),采取“先立项,后选人”的办法。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条件推荐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2019年本项目全国选派计划为100人。我院年度选派规模为2人,获批的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留学国别为芬兰,留学单位为赫尔辛基大学,留学专业为农林经济管理,留学期限12个月。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选派办法》,访问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录取通知或邀请函,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二)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三)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四)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五)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六)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另外,对于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