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会计学系青年教师张雪娇博士(第一作者)与厦门大学黄寿峰教授、南京财经大学李万福教授、东北财经大学王宇副教授合作完成的学术论文Directors’ and Officers’ Liability Insurance,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and Firms’ Environmental Responsibility在生态经济学领域权威期刊Ecological Economics(SSCI, JCR一区,中科院分区经济学大类Top期刊)在线发表。
该文探讨了董事高管责任保险(D&O保险)、环境规制与企业环境责任承担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董事高管责任保险显著提升了投保企业的环境责任担当,并且环境规制从中发挥了积极的调节作用,表现为“投保企业有更多的绿色创新产出和环保投资,该关系在环境规制更强的企业中更为显著”。进一步研究表明,环境规制所发挥的以上积极作用在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水平较高的企业、重污染行业企业以及位于制度环境较好地区的企业中更为明显。机制检验发现,公共监督是D&O保险影响企业环境责任承担的重要渠道。这些经验证据表明,作为重要的公司治理机制之一,D&O保险在促进董事高管履行企业环境责任方面具有积极的治理效应,而环境规制有助于该治理效应的发挥。
全文链接:https://doi.org/10.1016/j.ecolecon.2023.107796
附:张雪娇博士简介
张雪娇,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会计、公司治理与审计。在Ecological Economics、Business Ethics, the Environment & Responsibility、Economic Modelling、Asia-Pacific Journal of Accounting & Economics等期刊发表论文多篇。
(供稿人:储淑媛;审核人:杨红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