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强:构建推动乡村共同富裕的新机制
更新时间:2019-03-21 点击次数:3636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8月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江苏是全国最早完成精准脱贫任务的省份之一,也是最早探索共同富裕机制的省份之一。近些年来,江苏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改革推进力度和政策创新力度,高位推动乡村振兴,率先整省部署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三农”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带来历史性变化,为推动共同富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基础条件。但同时,江苏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存在、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差距较大,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不断深化对新时代共同富裕核心要义的认识,切实担负起江苏应有的使命责任,在率先实现现代化过程中不断地、逐步地解决好共同富裕问题,加快构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
       第一,要建立乡村产业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共同富裕要以发展乡村产业为首要任务,夯实共同富裕的产业基础,使农民与乡村产业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第二,要建立可持续增收机制。实现可持续增收是推动共同富裕的基础。建立持续增收机制关键是针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对象,强化产业和就业扶持,着力做好产销衔接、劳务对接,实现长久增收致富。第三,要搭建收入差距拉平机制。实现共同富裕的最大障碍在于资源财富分配不均。建立收入差距拉平机制,目标不在于绝对值拉平,而是进一步扩大市场参与程度和公共服务覆盖范围,实现发展理念、体制、机制一体化。第四,要健全多重社会保障机制。实现共同富裕的底线要靠社会保障机制来筑牢。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第五,要激发农户内生动力机制。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在于将“内生动力”与“外生拉力”有机联系起来,并更多地发挥内生动力的驱动作用。
       该研究成果是我院高强教授主持的江苏省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重点课题的阶段性研究成果,由相关部门推荐刊发于《群众.决策资讯版》2021年第1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