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农业之基。近年来,我国农地流转租金上涨快、地租高问题逐渐凸显,已经影响到农业收益、耕地保护、粮食安全与现代农业发展,亟需重视。
高地租对农业发展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高地租促使农业经营主体“挤出”本应种粮的土地而去种植收益较高的经济作物、果树等,在规模性农地流转中尤甚,直接影响耕地“非粮化”甚至“非农化”,不利于耕地保护与粮食生产。农地流转是我国小农经济条件下提高农业经营规模、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高地租挤压农业收益,阻滞了小农户扩大经营规模与成长的步伐,限制了农业规模经营。另一方面,高地租推高了我国土地要素成本乃至农业生产总成本,使我国农产品价格与国际相比居高不下,成为导致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不足的重要因素。以三种主粮生产为例,我国每亩小麦、玉米、稻谷的土地成本分别为美国的3.01倍、1.30倍和1.43倍。
逐渐走高的地租侵蚀了本就很低的种粮收益,给粮食生产造成很大压力,“种地不如吃租”现象变得越来越突出,多年来不少农业经营主体反映强烈。农业农村部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和国家发改委《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的数据表明,与地租稳步上涨相伴随的是种粮收益的下降,近几年甚至为负利润。
农地最基本功能是农业生产,用于生产粮食及其他农产品,农业生产属性是其根本属性。农地的财产属性是次要属性,获取地租收益不能影响农业发展、国家粮食安全。并且,从保障国民粮食安全的角度讲,农地具有一定的公共品属性。鉴于近年来愈发突出的高地租问题,有必要予以规范管理,弥补市场“无形之手”失灵问题,将地租稳定在合理空间,以充分体现土地集体所有制的优势,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现代化。
具体而言,规范管理农地流转租金过高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三方面的措施:第一,将指导与稳定地租作为农地流转管理工作的一项必要内容,制定农地流转租金规范管理办法。第二,加强对工商资本主导的大规模农地流转的价格及其土地用途进行审查和监管,避免以“非农化”“非粮化”为目的的工商资本“带头领涨”。第三,支持普通农户向家庭农场的农地流转,引导非农就业稳定的小农户退出农业生产,通过加大农地供给来平抑租金上涨。
该研究成果是我院刘同山教授主持的国家高端智库重点研究课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阶段性研究成果,由刘同山教授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张云华研究员合作完成,上报后获得中央办公厅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