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教师参加江苏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
更新时间:2013-10-24 点击次数:2705

    2013年10月18-19日,江苏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年会在南京市高淳区召开。本次会议由江苏省生态法学研究会主办,来自全省的80多名生态环境法学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我院法律系4名老师参会,汪海燕、张红霄老师撰写的《我国生态补偿的理论蕴涵与制度构建》,杨萍老师撰写的《森林生态保护中公益与私益冲突的协调机制》,柴涛修老师撰写的《<江苏省环境资源区域生态补偿办法>的实践及评价》分获会议论文一、二、三等奖。

   江苏省生态法学研究会隶属江苏省法学会,挂靠南京工业大学,以生态法学理论和实务研究为中心,以学术交流、科学研究、专题调研、法治宣传为主要业务范围。在成立大会上,选举产生了会长、副会长以及首届理事会的常务理事、理事。我院张红霄教授当选副会长,朱小静老师被选为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