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林业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南京林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工作组织与领导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学院分别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组,各小组的具体人员名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二、推免生指标分配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考虑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一流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等因素,结合不同校区协调发展和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指标分配名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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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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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庄校区 |
淮安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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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经济管理*, # |
5(3+1+1) |
/ |
会计学 |
5 |
5 |
工商管理 |
2 |
4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 |
3 |
金融工程# |
5(4+1) |
6(5+1) |
旅游管理 |
2 |
1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2 |
2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2 |
4 |
合计 |
25 |
25 |
注:*重点学科; #国家一流专业
三、推免生基本条件
推免生须符合如下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四)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
(五)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名列本专业(方向)前茅,无不及格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六)英语成绩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如外语为小语种者,要求外语水平考试达到国家四级60分及以上。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和全面发展评价两部分构成,满分100分。
综合成绩分值比例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业成绩(占比70%)
突出考察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以前三学年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学业成绩的计算基础。
(二)全面发展评价(占比30%)
全面发展评价中,科研成果占10%;学科竞赛获奖占15%;参军入伍服兵役占2%;参加志愿服务(省级及以上)占1.5%;国际组织实习(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国际组织名单进行认定)占1.5%。
各项指标评价参照学校相关文件及认定细则执行。综合成绩构成及全面发展指标比重见附件1,科研成果类别、学科竞赛类别及其成果分值见附件2、附件3,《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赴国际组织实习加分认定工作细则》见附件4,《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加分认定工作细则》见附件5,《南京林业大学推荐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攻读研究生加分认定工作细则》见附件6。
说明:
1.申请学生的科研成果只取1项代表作。其中,代表性科研成果如为学术论文,申请人应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且南京林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学术论文发表以论文正式见刊、或SCI、EI等数据库收录为准。代表性科研成果如为知识产权,须本人排名第一、且南京林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申请学生作为主要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学科竞赛(全国赛),仅限提供1项等级最高的学科竞赛获奖。
3.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赴国际组织实习等认定依据记载日期须在推免报名截止时间前(以学校公布报名通知的截止时间为准)。
注意:
申请人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在推免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三)根据推免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按专业综合评价成绩排名推荐。
1.每个专业内新庄校区和淮安校区各自分别进行综合成绩计算和专业排名(注:从2022级学生开始,原则上将不再区分校区)。
2.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学业成绩;在学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数值,逐一比对,直到有差别为止。
取得推荐名额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以公文通知接收单位。
1.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
五、推免程序
(一)学生提交申请。凡符合上述推免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并提交申请表、成绩单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二)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生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奖项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三)确定拟推荐免试名单。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申请学生的综合成绩评定确定排名,确定拟推荐免试名单。
六、推免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9月13日,学院成立推免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后公布执行。
(二)9月14日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手写签名的《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见附件7);
2.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成绩单(成绩单电子版应为独立的pdf格式,命名方式为“身份证号_姓名”)、发表论文全文以及“知网”等网页截图、授权专利、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
3. 填写《经济管理学院推荐2025年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信息表》(纸质版+电子版,见附件8)。
4. 所有纸质材料,均须用文件袋集中装入,并在文件袋明显位置注明:“专业、学号、姓名”等信息。对应的电子版材料,压缩为命名“推免信息(专业+学号+姓名)”的压缩包,以邮件主题“专业+学号+姓名”命名,发送以下邮箱:jgyg@njfu.edu.cn。
5. 截止时间为9月14日24:00(北京时间)。未按时提交推免申请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6. 材料接收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9月14日24:00(北京时间),顾老师(联系电话:025-85427367,地点:经济管理学院教11楼C248房间)
(三)9月16日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按照实施细则进行综合成绩评定排名,按推荐名额的1:1确定初选名单,经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说明
本细则解释权在经济管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经济管理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2023版)》同时废止。
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9月13日
附件1:综合成绩构成及全面发展评价指标比重
附件2:科研成果类别及其标准成果分值
附件3:学科竞赛类别及其标准分值
附件4:赴国际组织实习认定的工作细则
附件5: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认定工作细则
附件6: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研究生加分细则
附件7: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8:经济管理学院推荐2025年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信息表
下载:附件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