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一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更新时间:2024-01-15 点击次数:4949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修订稿)》、《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试行)》以及经济管理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经济管理学院成立以院长组成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党委书记组成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纪律监督小组。

二、申请资格

(一)申请资格

1.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博士研究生报考基本条件。

2. 已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境外学历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或应届毕业硕士生(入学报到前须取得硕士学位)。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3. 申请我校“申请-考核”制考生应为硕士或博士应届毕业生,或毕业时间不超过五年。

4. 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要求的体检标准。

5. 英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CET6≥425分,或TOEFL≥70分,或IELTS≥6.0,或PETS5≥45分;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期刊上发表过论文;

3)获得英语语系国家的本科或硕士学位。

6. 申请者须满足以下学术成果条件之一(成果要求近3年以内):

1)在《南京林业大学学术论文质量筛选期刊体系》所列期刊上发表F类以上学术论文1篇(排名第一,或排名第二、导师第一);

2)获1项授权发明专利(排名第一,或排名第二、导师第一);

3)在“挑战杯”科技学术竞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1项省级以上奖励(排名前三)。

(二)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根据招生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至学院:

1. 网上报名登记表;

2. 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3. 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证书及教留服认证书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4. 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目前科研工作研究进展、近3年研究项目及研究内容简介;

5. 博士研究计划(不少于1000字);

6. 两位专家(与考生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学科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信;

7. 本人研究成果清单以及相关复印件一套;

8.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9. 思想政治考核表;

10.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A4同一面上)。

三、学院学科考核程序

考核包括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和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核。

(一)资格初审

学院组成资格初审专家组(专家组的成员原则上为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学科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审,根据初审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全面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二)全面考核

全面考核可差额进行,差额比例由各学科根据当年“申请-考核”招生指标及申请人数确定。

学院组织成立以学科为单位的专家组(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担任,至少5人)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核,全面考核应包括学术水平考核和综合面试两个环节:

学术水平考核成绩占50%,综合面试成绩占50%,两项成绩综合得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1. 学术水平考核

学术水平考核实行按学术成果计分,分值可累加。

序号

类别

分值

1

南京林业大学C类及以上级别论文

80

2

南京林业大学D类论文

40

3

南京林业大学E类论文

30

4

南京林业大学F类论文

20

注:1)与导师共同发表且第一作者为导师的,加分时可按申请者为第一作者计分;第一作者为非导师的,第二作者不计分;第三作者及以后者不计分。

2) D类及以上级别论文,因发表周期长,可接受在线发表或中国知网网络首发的论文,申请者必须提供在线发表或中国知网网络首发证明材料,其他类别文章一律需见刊并提交原件。

3)同一篇论文如被多个数据库收录,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

2. 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环节主要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个人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

考核形式由专家组根据学院制定的考核细则结合本专业特点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时间、地点以及专家组成员需提前上报研究生院备案,综合面试环节要求公开进行。面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提交考核记录和考核成绩表。

四、录取

考核专家组根据考生的各项成绩和各导师招生名额,在充分尊重导师意见的基础上,综合确定拟录取人选名单,每位导师原则上不超过1个名额;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审查考核记录和考核成绩,审核无误后报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查,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学院在本院网站上公示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的拟录取人选及其考核成绩,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五、其他情况

若报名时有工作单位,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博士生,录取时必须提供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正式合同,录取初期(5月上旬)将函调人事档案。

本细则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5-85427373。

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