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充分发挥经管学子在学术科研等方面的示范作用,经研究,现举办2023年南林经管“十佳学术新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高年级本科生(大三、大四)和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远大理想,坚定拥护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思想积极进步,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党,坚持奉献祖国、奉献人民。
2.品学兼优,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和服务意识,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行为。为鼓励更多同学参评,曾获“学术新星”称号的同学不再参评。
3.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如在省级及以上赛事取得优异成绩;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文章。
(2)在校期间被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录取,在学业追求和一流人才培养方面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3)在其他学术作品中取得突出成绩。
三、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共评选出2023年南林经管“十佳学术新星”10名。
参评者限申报六项代表成果(含正式出版、公开发表和报送的学术专著、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发明专利、主持课题、省级及以上学术赛事获奖等代表成果;学术成果均必须为在读期间获得,学术论文是南京林业大学为第一通讯单位,且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四、评选程序
1.成立南林经管“十佳学术新星”评选活动工作小组
组 长:唐萍、杨红强
副 组长:蔡志敏、高强
组 员:宁卓、王磊、李亚平、王梅玲、钟马、李倩、赵淑颖、谢冰清、齐蓓、冯金小、肖肖、王伟东、陈鸣晖
2.报名阶段(4月21日—4月27日)。
经学生自荐或班主任、辅导员、导师推荐,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附件1);(2)参选人事迹汇总表(附件2)。
报名表及汇总表纸质材料需经辅导员核实。事迹材料中涉及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和相关印证材料由学院审核后留存备查。报名表、汇总表、事迹奖项证明等电子材料须在4月27日17点前打包发送至邮箱:chenmh086@njfu.edu.cn(邮件标题统一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姓名—十佳学术新星)。
3.学院初评(4月28日—5月10日)
南林经管“十佳学术新星”评选活动工作小组对申报学生的事迹材料进行初步评审,学院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根据学生个人情况进行综合评判,择优评选出7名本科生候选人和8名研究生候选人,并进行3天公示。
4.答辩展示(5月10日—5月14日)
确定进入终评的候选人名单后,学院评选工作小组会组织候选人对各自的学术成果进行答辩展示,由各学科的专家进行打分、评审,确认最终10名“十佳学术新星”推荐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确定,并进行3天公示。
五、宣传表彰
学院将表彰和专访“十佳学术新星”获得者,先进事迹在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官网和“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公众号进行展示。
六、纪律要求
本次评选活动杜绝造假、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证,将记入学生诚信档案,并依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25-85427384
办公地点:文科楼 C216
联系人:肖老师,陈老师
附件:
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