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即国际消费者权益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保障、获得产品正确资料、自由决定选择以及要求赔偿和要求保障有益的健康环境等权利。
当代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栋梁,重视大学生消费维权安全,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构建和谐消费环境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为普及关于维权的法律知识,同时增强同学们的维权意识,倡导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困难时,能够运用合理有效的手段适当的维护自己的权益,3月14日至3月16日,经管院联合多个学院以网络为媒介共同举办3·15维权知识竞赛活动。
活动开始前一周,生活权益中心QQ主页君在空间发布活动倒计时通知和活动参与方式,并为同学们提供了消费普法小知识。3月14日活动开始,同学们踊跃地参加,主办成员在活动群内为同学们提供了参考例题,同学们积极探讨,认真准备。3月15日,答题正式开始。本次竞赛的50道题目中囊括消费知识、维权知识等各方面的问题,以选择题的形式展现给同学们。题库的主要内容是关于消费者维权的知识,值得注意的是题库也融入了当下个人信息泄露这一热点话题的相关知识。答题过程中,针对同学们出现的疑惑,相关人员都耐心的为他们一一解答,确保每一位同学都可以顺利完成答题。
在历时两天的答题后,活动结束并取得圆满成功,得到了经管院、生环院、林学院等学院学生的广泛参与。答题情况显示共有183名同学参与了此次竞赛,平均分在70分以上,并且不少同学获得了满分的好成绩。从得分情况可以看出同学们对于消费者应如何维权已经有了一定了解,证明活动达到了普及消费者维权知识的目的。经过最后的统计,共有23名同学获奖,其中,邹康、郑向阳、吴枭、 印铮彦、蒋卓君五位同学获得一等奖,活动结束后,经管院生活权益中心为23位获奖同学颁发获奖证书。
此次3·15维权知识竞赛活动通过线上答题竞赛形式普及消费者权益相关知识,使大家在活动过程中了解并学习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树立维权意识。相信通过此次维权活动,同学们都有了不少的收获,在今后的消费生活中,能够养成健康的消费习惯,切实维护自身的消费安全,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
(供稿人:谢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