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97521会计精英助学金”评定细则(2022版)
更新时间:2022-11-25 点击次数:2362

   根据2022年《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现将我院关于2021~2022学年“97521会计精英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制定如下。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5日—11月28日。如有疑义,请于2022年11月28日下午5:00前联系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陈老师,联系电话:025-85427384。

“97521会计精英助学金”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

(三)针对我院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会计学专业且2021-2022学年春季和秋季两学期均为学校认定的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名额为2名,每生每年5000元,大三、大四年级各1名;

(四)同一学年内,获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国家奖学金奖、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可兼得“97521会计精英助学金”;

(五)2021-2022学年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秀,无补考,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30%

(六)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进行申请,过期视同放弃申请资格;原则上按高综合测评成绩的申请者为“97521会计精英助学金”候选人;

(七)学院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对申请学生、班级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评选,经学院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八)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2年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