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更新时间:2022-09-14 点击次数:5211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工作组织与领导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学院分别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推免材料审核专家组,各小组的具体人员名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二、推免生指标分配

推免生指标的分配,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考虑各专业以及不同校区协调发展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等因素,兼顾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确定指标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三、推免生基本条件

推免生须符合如下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品行端正,积极向上,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四)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

(五)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名列本专业(方向)前30%,无不及格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六)英语成绩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如外语为小语种者,要求外语水平考试达到国家四级60分及以上。

四、推免程序

(一)学生提交申请。凡符合上述推免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并提交申请表、成绩单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二)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生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奖项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三)确定拟推荐免试名单。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学生的综合成绩评定确定排名,确定拟推荐免试名单。

1)每个专业内本部校区和淮安校区各自分别进行综合成绩计算和专业排名。

2)分数排序原则:综合成绩相同时,以三学年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序;再相同时,学业成绩”排序。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分值比例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业成绩(占比70%)

突出考察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以前三学年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学业成绩的计算基础。

(二)全面发展评价(占比30%)

全面发展评价中,科研成果占10%;学科竞赛获奖占15%;参军入伍服兵役占2%;参加志愿服务(省级及以上)占1.5%;国际组织实习(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国际组织名单进行认定)占1.5%。

各项指标评价参照学校相关文件及认定细则执行。综合成绩构成及全面发展指标比重见附件2,科研成果类别、学科竞赛类别及其成果分值见附件3、附件4,《南京林业大学推荐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攻读研究生加分认定工作细则》见附件5,《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加分认定工作细则》见附件6,《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赴国际组织实习加分认定工作细则》见附件7。

(三)根据推免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按专业综合评价成绩排名推荐。

六、推免时间安排

(一)9月14日,学院成立推免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后公布执行。

(二)9月15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须在当日2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签名的《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见附件8);

2.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电子版,内容包括成绩单、发表论文全文以及“知网”等网页截图、授权专利、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

3. 填写经济管理学院推荐2023年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信息(纸质版+电子版,见附件9)。

4. 所有纸质材料,须用文件袋集中装入,并在文件袋明显位置注明:“专业、学号姓名信息。对应的电子版材料,压缩为命名推免信息(学号+专业+姓名压缩包,邮件主题专业+学号+姓名命名发送以下邮箱:632446409@qq.com

5. 未按时提交推免申请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6. 材料接收联系人:

9月15日14:00-24:00(北京时间经管院本科教学办公室王老师(联系电话:025-8542736785427975地点:经济管理学院教11C208房间)

(三)9月17日前,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按照实施细则进行综合成绩评定排名,按推荐名额的1:1确定初选名单,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并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9月17日,学院将初选名单报送教务处。

推免工作要求

(一)学院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规范操作,确保推免工作顺利进行。

(二)学院应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学院党委应对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结果给予明确评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三)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赴国际组织实习等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学院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四)根据规定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1.申请人有多科研成果(如已公开发表多篇学术论文或多项知识产权的,申请时仅限提供3项代表作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独立作者、且以南京林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学术论文发表以论文正式见刊、或SCI、EI等数据库收录、或在线发表(Online)为准。知识产权本人为第一发明人、以南京林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代表性知识产权。

2. 如学生作为主要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学科竞赛(全国赛)并获得多项奖励,在申请时,对同一类学科竞赛或者同一作品内容参加不同类别学科竞赛,只能提供1项等级最高的代表性学科竞赛获奖;对不同类别的全国性学科竞赛获奖,可以累加计算。

(五)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赴国际组织实习等认定依据记载日期须在推免报名截止时间前(以学校公布报名通知的截止时间为准)。

(六)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申请人须提供学术论文、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供审核。未通过审核鉴定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刊物、赛事,要从严把握。

(七)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向学院、学校主动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工作人员,学校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开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八)申请人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在推免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九)取得推荐名额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以公文通知接收单位。

1.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

八、其它补充说明

本细则解释权在经济管理学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经济管理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2021版)》同时废止。

 

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29月14


经管院研究生推免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