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 2022 年综合评价招生面试专家及工作人员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5-27 点击次数:2103

我校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面试工作定于6月12日进行,为做好本项工作,学校需在全校范围内选聘面试专家及有关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要求

1.工作类型:专家组长、面试专家、考务人员、监督人员四类。

2.基本条件:

1)符合属地疫情防控和进校要求:考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区域(含风险调整为低风险且未满14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无发热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苏康码”“行程卡”为绿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

2)报名人员应确保6月12日(周日)全天有时间参加面试工作;

3)德才兼备,具有较强的原则性和纪律性,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认真履行职责;

4)熟悉学校办学情况及招生政策;

5)无亲属参加本校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3.专家组长与面试专家需具有丰富的教学或学生工作经历。原则上专家组长要求具有正高级职称或者正处级领导职务;面试专家需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者副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

4.考务人员、监督人员主要从管理岗位中推荐。

以上人员有往年综合评价招生面试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推荐名额

1.每个单位推荐10-15名面试专家,其中3-5人为专家组长。

2.每个单位推荐2-3名考务人员。

3.每个单位推荐2-3名监督人员。

三、选聘程序

6月10日前,学校将根据考场数量确定考场考务人员和监督人员候选名单,并电话通知参加考务工作培训。收到通知的工作人员必须本人按时参加培训,如无法参加培训将被取消参加综合评价招生面试工作资格;

6月11日前,学校研究确定候选专家名单并安排专人通知参加面试工作会议。收到通知的候选专家必须本人按时参加面试工作会议,如无法参加会议将被取消综合评价招生面试专家资格;

未进入候选名单的其他报名人员,学校将安排电话告知本人;

选聘工作由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