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林业大学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南林教[2020]40号)、《南京林业大学2021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南京林业大学关于2021级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学院将于3-4月开展2021级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指标与分流原则
1.学生只能在专业大类内选择就读专业,不得跨大类选择。专业分流人数已由学工、招生部门确定,原则上不予更改,各专业的分流计划指标见表1。
2.专业分流遵循“志愿优先、绩点排序”的原则,即首先从第一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中选取。当同批次志愿选报某专业的学生人数多于该专业接收的学生人数限额时,将根据学生2021-2022学年第1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录取(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学生按加权平均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学生将分流至后续志愿专业学习。
3.生源地为西藏自治区的藏族学生(包括西藏内地高中班录取学生)人数不占大类内各专业名额指标,分流指标单列。
表1 经管院2021级各专业大类分流计划指标

二、专业分流步骤与时间安排
1.分流时间
(1)3月25日前:通过学院网站等公开渠道发布专业分流工作通知。
(2)4月5日前:各专业开展专业咨询与志愿填报等指导工作,引导学生慎重、理性选择专业。
(3)4月6-7日:学生通过教务网登录本科网上办事大厅,线上提交专业分流申请,并将《南京林业大学本科学生专业分流申请表》的书面申请提交至学院。如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申请,学院有权为其指定一个专业,专业确定后不得更改。
(4)4月8日-12日:完成分流志愿统计工作。按照“志愿优先、绩点排序”的原则对各分流专业志愿进行排名,形成预分流结果,并经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讨论通过、学院公示后报送教务处。
(5)4月13日-4月15日:教务处对分流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并报校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6)4月18日-4月22日:公示、公布专业分流结果。
2.分流前学院组织各专业负责人做好专业介绍、咨询和志愿填报指导工作,辅导员及班主任做好志愿调查工作。
3.志愿填报。学生根据个人的兴趣、特长、志愿选择专业填报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大类分流志愿表,没有填写志愿、填写志愿不满或未按时提交志愿表的均视为服从学院统一调剂。
4. 院“本科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依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及分流原则确定分流结果。
5.名单公示。专业分流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备案。分流名单一经审定,学生一律按审定的专业修读以后的课程。
三、组织保障
1.学院成立“本科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对学生分流过程进行指导,并对分流相关规则给予解释;成立“本科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分流的考核工作与录取工作。
组长:杨红强
副组长:蔡志敏 邓德强
组员:李亚平、王磊、钟马、李正义、冯鑫、刘越、陈健、吴凡、王红霞、王伟东、刘磊
2.各专业负责人负责专业介绍、咨询和志愿填写指导。
3.党务与学生工作办公室及年级辅导员负责专业宣传、志愿调查、组织志愿填报等工作。教学办公室会同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复核学生学籍和绩点等信息,以及组织和实施工作。
四、专业分流注意事项
1. 志愿填报必须填满大类内所涵盖的所有专业,如有重复视为无效。学生应避免选择专业的盲目性,慎重考虑后再做出理性选择。学生专业分流志愿表一律不得涂改。
2. 专业分流名单公布后,将按专业重新统一编班。
3. 若因学籍异动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当年专业分流的,复学时按照复学当年的规定参加专业分流;如果因为客观原因复学当年无法按时参加分流者,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组织考核后,分流进入大类内相应的专业学习。
4. 专业大类分流结束后,学生将于2022-2023学年第1学期进入相应专业学习。本学期学生须照常参加原班级的各项活动,若无故不参加,经调查核实,按校纪校规从严处理。
5.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本科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院“本科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另行讨论决定。
经济管理学院
2022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