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淮安校区:
2019年,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在我校捐资设立“瑞华春雨新生助学金”项目,用于缓解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同学生活费不足的困扰,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瑞华春雨新生助学金”申请条件
1. 2019级本科新生;
2. 家庭经济困难。
二、资助人数和标准
共资助学生500人,每位受助学生一次性发放助学金1000元,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补助。
三、名额分配
参照各学院2019年录取新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各学院名额如下:
学 院 |
名额(人) |
学 院 |
名额(人) |
林学院 |
25 |
外语院 |
7 |
材料院 |
24 |
艺术院 |
29 |
化工院 |
22 |
家居院 |
16 |
机电院 |
29 |
轻工院 |
15 |
土木院 |
27 |
交通院 |
20 |
经管院 |
27 |
生物院 |
17 |
人文院 |
15 |
国教院 |
4 |
信息院 |
25 |
马 院 |
2 |
园林院 |
17 |
淮安校区 |
163 |
理学院 |
15 |
合 计 |
500 |
四、评定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南京林业大学瑞华春雨新生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
(二)各学院须对申请的学生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审核,优先考虑对家庭经济最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并根据各学院指标名额、学生实际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等,初步确定资助名单。
(三)各学院须将初步确定的资助名单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大学生资助中心将依据要求,对各学院上报的资助名单进行汇总、复核,经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形成初步确定的资助名单。
(五)资助中心将初步确定的资助名单和申请材料报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并由基金会确定资助名单。
(六)按照要求完成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统筹评定各类助学金、奖学金,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得到切实资助。
(二)获得瑞华春雨新生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其他社会助学金。
(三)请各学院于9月12日(周四)17:00前完成名单公示,并将《 学院瑞华春雨新生助学金名单汇总表》excel电子版(见附件2)发送至rhzxj@njfu.edu.cn,纸质稿请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送至大学生资助中心E115。
附件:
1. 南京林业大学瑞华春雨新生助学金申请表
2. 学院瑞华春雨新生助学金名单汇总表
南京林业大学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