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11-22 点击次数:4406

各学院、淮安校区: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追加下达2019年学生资助(高等教育、中职)补助经费指标的通知(苏财教【2019】128号)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标准及名额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我校认定的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休学)。

(二)资助标准

资助档次分4300元、3300元、2300元三档。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最高档次标准给予资助。

(三)资助名额及金额

2019年秋季学期,省教育厅、财政厅分配至我校的国家助学金名额为4020名,资助总金额782.6万元。

二、评定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恶意欠费;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日常生活开销低于普通学生;

(六)乐于助人,勇于奉献,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

三、名额及金额分配

学  院

名 额

(人)

金 额

(万元)

学   院

名 额

(人)

金 额

(万元)

林学院

248

97.14

外语院

51

20.03

材料院

230

90.10

艺术院

308

120.64

化工院

237

92.81

家居院

130

50.90

机电院

294

115.22

轻工院

118

46.24

土木院

297

116.31

交通院

226

88.58

经管院

406

159.08

生物院

152

59.56

人文院

154

60.32

马  院

42

16.46

信息院

271

106.13

国教院

1

0.33

园林院

115

45.05

淮安校区

403

157.89

理学院

131

51.33

南方学院

206

71.08

合计:1565.2万

四、评定程序和流程

学院在资助人数和助学金总额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对助学金各档次的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学院需将评定原则和标准上报校资助中心备案。

(一)评定程序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规定,国家助学金的评定按照学生申请→学院评定工作组评审(资格审查、确定档次)→校大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审核→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上报的程序进行。

本次评定工作将在“南京林业大学网上办事大厅”平台(简称“网上办事大厅”,下同)上开展,同时数据导入江苏省资助管理系统。具体流程详见《南京林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操作手册》(附件1)和《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导入操作说明》(附件2)。

(二)具体流程

1.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完成个人网上申请。

2.辅导员登陆网上办事大厅,详细阅读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对申请学生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对学生的申请理由进行认真审核。同时,按照学院制定的助学金评定原则和标准初步确定申请学生的资助档次。

3.学院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对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对象名单及资助档次。同时,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4. 各学院登陆网上办事大厅,参照《高校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及字典说明》的导出说明(附件3),将学生信息导入江苏省资助管理系统,详见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导入操作说明(附件2)。

5. 大学生资助中心对各学院申报学生名单进行汇总、复核,经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发放原则

2019年国家助学金将在2019秋季学期、2020年春季学期分两次下发秋季学期2150元、1650元、1150元标准打入学生本人银行卡中。2020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另行通知。

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若有弄虚作假或奢侈浪费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受助资格,追缴已发资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淮安校区根据本通知内容和校区实际评审和发放国家助学金。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电子材料

1. 11月13日(周)前,学院将《 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huxuejin@njfu.edu.cn。

2. 11月22日(周)前,学院完成本院申请学生的审核和评定工作,并将《2019年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4)和“2019 学院国家助学金公示名单”发送至邮箱:zhuxuejin@njfu.edu.cn

4. 11月25日(周中午12点前,学院将本院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二)纸质材料

1122日(周,学院将《2019年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4)按照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大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E116

(三)材料报送注意事项

1.学生在系统中填写的注意事项

学生在申请助学金时,需登陆我校“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认真填写、完善个人的基本信息、助学金信息、家庭经济情况、家庭成员、申请陈述。其中,民族、性别、政治面貌、学制、贫困类型、年级、申请等级、家庭户口、申请理由类别为下拉菜单。

1)“基本信息”中,家庭地址需精确到家庭实际居住地(例如:江苏省**市**县**镇**村);“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东支行

2)学生申请陈述中,“申请理由类别”从下拉菜单中按实际情况选择;申请理由一项中,学生如实认真填写本人家庭实际经济情况和困难原因等,申请理由字数不少于200字。

3)“家庭成员”一项需完善亲属的姓名、与本人关系、出生日期、工作单位等信息。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可在对应栏目内填写“无”。

4)页面开放的所有信息必须填写完整,不能空白,才能保证后续相关信息的打印、导出和导入。

2.《2019年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上报的注意事项

1)纸质稿需经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在首页页眉处签字并加学院公章后报送到资助中心。

2)纸质稿如有修改,每一个修改处加盖学院公章予以确认,保证电子版内容纸质稿保持一致发送至指定邮箱。

3. 所有材料上报前,学院需仔细核查上报的总名额和总金额,确保与学校分配的名额和金额一致。

附件1:《南京林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操作手册》

附件2:《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导入操作说明》

附件3:《高校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及字典说明》的导出说明

附件4:《2019年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

南京林业大学

2019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