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淮安校区 :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江苏福彩爱心助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9]9号)精神,江苏省福彩中心决定继续在我校开展爱心助学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要求
资助对象为我校认定的2019级江苏籍(生源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求受资助的学生品德优良、学习成绩较好,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二、资助人数和标准
资助总人数为50人,金额共25万元。每位受助学生一次性发放助学金5000元,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补助。
三、名额分配
学院 |
江苏籍新生人数 |
名额(人) |
学院 |
江苏籍新生人数 |
名额(人) |
林学院 |
11 |
2 |
理学院 |
7 |
1 |
材料院 |
4 |
1 |
外语院 |
1 |
0 |
化工院 |
6 |
1 |
艺术院 |
3 |
1 |
机电院 |
12 |
2 |
家居院 |
3 |
1 |
土木院 |
8 |
2 |
轻工院 |
6 |
1 |
经管院 |
5 |
1 |
交通院 |
28 |
5 |
人文院 |
6 |
1 |
生物院 |
1 |
0 |
信息院 |
3 |
1 |
马 院 |
1 |
0 |
园林院 |
1 |
0 |
淮安校区 |
152 |
30 |
合计 |
50人 |
注:福彩名额分配参照2019-2020学年认定的江苏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确定
四、评定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活动”申请表》(见附件1),并在学校网上服务办事大厅完成线上申请工作。
2.各学院须对申请的学生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审核,优先考虑对家庭经济最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并根据各学院指标名额、学生实际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等,初步确定资助名单。
3.各学院须将初步确定的资助名单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大学生资助中心将依据文件要求,对各学院上报的资助名单进行汇总、复核,经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初步确定的资助名单予以公示5天,接受师生监督。
5.学校将确定的受助学生申请材料上报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统筹评定各类助学金、奖学金,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得到切实资助。
2.获得本年度江苏福彩爱心助学金的学生可兼得国家助学金,但不兼得其他社会助学金。
六、材料报送
1.学生申请的《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活动”申请表》纸质稿一份(A4纸),由学院副书记签字院系评审意见,并盖学院公章。
2. 申请学生的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标注学院和联系方式。
3.学院汇总的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名单汇总表电子版,送至dxszzzx@njfu.edu.cn
七、报送时间
学院于11月1日(周五)17:00前,将材料报送至大学生资助中心(教学楼11楼E115办公室)。联系人:孙老师,电话:85428788
附件:
1. 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活动”申请表
2.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名单汇总表
南京林业大学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