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江苏福彩爱心助学工作的预申请通知
更新时间:2019-10-24 点击次数:2895

各学院、淮安校区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江苏福彩爱心助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9]9号)精神,江苏省福彩中心决定继续在我校开展爱心助学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要求

资助对象为我校认定的2019级江苏籍(生源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求资助的学生品德优良、学习成绩较好,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二、资助人数和标准

资助总人数为50人,金额25万元。每位受助学生一次性发放助学金5000元,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补助。

三、名额分配

学院

江苏籍新生人数

名额(人)

学院

江苏籍新生人数

名额(人)

林学院

11

2

理学院

7

1

材料院

4

1

外语院

1

0

化工院

6

1

艺术院

3

1

机电院

12

2

家居院

3

1

土木院

8

2

轻工院

6

1

经管院

5

1

交通院

28

5

人文院

6

1

生物院

1

0

信息院

3

1

马  院

1

0

园林院

1

0

淮安校区

152

30

合计

50

注:福彩名额分配参照2019-2020学年认定的江苏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确定

    四、评定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活动申请表》(见附件1),并在学校网上服务办事大厅完成线上申请工作。

2.各学院须对申请的学生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审核,优先考虑对家庭经济最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并根据各学院指标名额、学生实际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等,初步确定资助名单。

3.各学院须将初步确定的资助名单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大学生资助中心将依据文件要求,对各学院上报的资助名单进行汇总、复核,经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初步确定的资助名单予以公示5天,接受师生监督。

5.学校将确定的受助学生申请材料上报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统筹评定各类助学金、奖学金,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得到切实资助。

2.获得本年度江苏福彩爱心助学金的学生可兼得国家助学金,但不兼得其他社会助学金

    六、材料报送

1.学生申请的《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活动申请表》纸质稿一份(A4纸),由学院副书记签字院系评审意见,并盖学院公章。

2. 申请学生的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标注学院和联系方式。

3.学院汇总的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名单汇总表电子版,送至dxszzzx@njfu.edu.cn

    七、报送时间

学院于111日(周17:00前,将材料报送至大学生资助中心(教学楼11楼E115办公室。联系人:孙老师,电话:85428788

附件:

1. 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活动申请表

2.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名单汇总表

南京林业大学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