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林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修订稿)》、《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及指标分配办法》以及经济管理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名额分配
“申请-考核”制招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招生人数的40%以内。
二、申请资格
(一)申请资格
1.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博士研究生报考基本条件。
2. 已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境外学历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或应届毕业硕士生(入学报到前须取得硕士学位)。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3. 申请我校“申请-考核”制考生原则上为应届毕业生或毕业五年内。
4. 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要求的体检标准。
5. 英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CET6≥425分、TOEFL≥70分、IELTS≥6.0、PETS5≥45分;获得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SCI期刊上发表过论文;获得英语语系国家的本科或硕士学位。
6. 申请者须满足以下学术成果条件之一(成果要求近3年以内):
(1)在SCI、SSCI、EI、CSSCI(含扩展版)、CSCD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排名第一,或排名第二,导师第一);
(2)获1项授权发明专利(排名第一,或排名第二,导师第一);
(3)在“挑战杯”科技学术竞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1项省级以上奖励(有证书)。
三、学院学科考核程序
审核包括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和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核。
(一)资格初审
学院或学科组成资格初核学科专家组(专家组的成员原则上为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初核学科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核,根据初核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全面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主页公布。
(二)全面考核
全面考核可差额进行,差额比例由各学科根据当年“申请—考核”招生指标及申请人数确定。
学院组织成立以学科为单位的专家组(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担任,至少5人)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核,全面考核应包括学术水平考核和综合面试两个环节
学术水平考核成绩占50%,综合面试成绩占50%,两项成绩综合得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1. 学术水平考核
学术水平考核实行按学术成果计分,分值可累加。
(1)学术论文成果
序号 |
类别 |
分值 |
1 |
SCI、SSCI、A&HCI收录的论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学部A类、B类学术期刊论文 |
100 |
2 |
EI源期刊论文、CSSCI源期刊论文 |
50 |
3 |
CSCD收录论文、CSSCI扩展版论文 |
30 |
4 |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且被SCD收录论文 |
20 |
5 |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被SCD收录论文 |
10 |
注:a)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且被SCD收录论文,只按第一作者计分。其它论文与导师共同发表且第一作者为导师的,加分时可按申请者为第一作者计分;第一作者为非导师的,第二作者不计分;第三作者及以后者不计分。
b) SCI、SSCI、 A&HCI期刊论文,因发表周期长,可接受在线发表的论文,申请者必须提供在线发表证明材料,其他类别文章一律需见刊并提交原件。
c)SCI收录论文分区系统采用中科院JCR分区系统;
d)SCI、EI收录的增刊论文按50%计分,其它中文增刊论文、CSSCI集刊收录论文不计分;
e)同一篇论文如被多个数据库收录,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
(2)科研项目
级别 |
国家级项目 |
省部级项目 |
市厅级项目(不含校级) |
分值 |
200 |
100 |
30 |
注: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可按市厅级项目计分。
2. 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环节主要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个人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
考核形式由专家组根据学院制定的考核细则结合本专业特点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时间、地点以及专家组成员需提前上报研究生院备案,综合面试环节要求公开进行。面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提交考核记录和考核成绩表
四、录取
考核专家组根据考生的各项成绩和各导师招生名额,在充分尊重导师意见的基础上,综合确定拟录取人选名单,每位导师原则上不超过1个名额;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审查考核记录和考核成绩,审核无误后报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查,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学院在本院网站上公示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拟录取人选及其考核成绩,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五、其他情况
若报名时有工作单位,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博士生,录取时必须提供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正式合同,录取初期(5月上旬)将函调人事档案。
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9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