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于2019年3月22日-4月2日开展新一轮系(中心)(包括实验中心、专业学位办公室)主任、支部书记换届聘任工作。为做好本次换届聘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聚焦学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要求,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南京林业大学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南林委[2014]38号)等有关文件为依据,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人用人标准,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增强能力、激发活力为重点,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推动科学发展的系级管理队伍,为学院各项事业快速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证。
二、聘任原则
(一)个人自愿与组织决定相结合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任人唯贤、择优聘任。
(二)实行公开聘任上岗制。
(三)实行任期制,聘期三年。
三、条件资格
(一)应聘系级领导岗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有严谨的工作作风,有胜任应聘岗位职责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领导能力、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2、办事能实事求是,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办事公道正派,不图虚名,不搞形式主义。
3、能以身作则,严于律已,不以权谋私,有民主作风,有全局
观念,善于团结同志,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为人谦虚,得到应聘岗位所在单位多数群众的拥护。
4、本院在职在岗教职工。
5、系级管理人员聘任年龄:男,55周岁以下(196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女,52周岁以下(196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55周岁。
6、身心健康。
(二)应聘系主任、副系主任应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最后学位为博士(含在读博士研究生)。
(三)应聘实验中心主任、淮安校区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待遇)应具有实验室工作经历或具有计算机专业背景。其中实验中心主任应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最后学位为硕士,淮安校区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待遇)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应聘专业学位办公室主任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硕士生导师资格。
四、岗位职数(详见附件一:经济管理学院系(中心)主任、支部书记岗位职数表)
(一)系级机构管理岗位职数:学院下设农林经济系、工商管理系、管理科学与工程系、应用经济学系、法律系五个系,每系设系主任、副系主任、支部书记岗位。
(二)实验中心管理岗位职数:实验中心设实验中心主任岗位和淮安校区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待遇)岗位。
(三)专业学位办公室岗位职数:专业学位办公室设专业学位办公室主任岗位。
(四)MBA教育中心岗位职数:MBA教育中心暂不再设执行主任岗位。
五、聘任程序
所有岗位聘任工作同时展开。具体聘任程序如下:
(一) 公开报名
个人自愿报名,并填写《经济管理学院系级机构管理岗位应聘报
名表》。
(二)资格审查
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三)民主测评
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应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四)组织考察
学院成立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
(五)确定拟任人选并公示
学院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应聘者个人意愿、民主测评结果、年度考核及一贯表现等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各岗位拟任人选,并进行公示。
(六)发文聘任
对经公示无异议者,学院发文聘任。本次换届聘任工作涉及岗位原任用人员自然免除,不再另行发文。
六、时间安排
此次换届聘任工作从2019年3月22日开始,至4月2日结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3月22日--3月25日 公开报名
3月26日 资格审查
3月27日 民主推荐
3月28日--4月1日 确定拟任人选及公示
4月2日 发文聘任、集体谈话
七、其他事项
(一)在聘任工作进行期间,原各系(中心)主任、支部书记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待新主任到岗交接完工作后,方可卸任。
(二)应聘上岗的各系(中心)主任、支部书记,自宣布被聘任3日内向院长、书记报到并及时到岗交接和开始工作。
(三)应聘上岗的各系(中心)主任、支部书记到岗后,原各系(中心)主任、支部书记的职务自然免除。
八、经济管理学院系(中心)主任、支部书记岗位职数表和应聘报名表见附件1、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