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更新时间:2019-03-21 点击次数:15028

我院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19年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复试录取工作,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制定及具体实施。

2、学院成立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

3、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笔试专业课命题、制卷、考务、密封评卷及面试工作。复试工作小组由办事公正且无直系亲属报考的学科责任教授和有指导研究生经验的硕士生导师组成。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备案。

二、学院复试分数线

(一)一志愿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分数

已接收推免生人数

拟招生人数

125300

会计(全日制)

216

0

32(含2名士兵计划)

125300

会计(非全日制)

216

0

46

125100

工商管理(非全日制)

170

0

90

025100

金融

345

0

25

020200

应用经济学

345

0

5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345

0

6

120202

企业管理

345

0

5

120300

农林经济管理

345

5

10

(二)调剂生范围

参见《2019年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三、复试方案(内容与要求)及总成绩计算方式

复试由笔试、面试考核等部分组成。

(一)笔试

笔试科目参见我校《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满分为100

(三)入学总成绩确定

1、复试笔试科目考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入学总成绩(初试满分为300分):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0.8+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0.1+面试成绩×0.1

3、入学总成绩(初试满分为500分):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笔试成绩*0.15+复试面试成绩*0.15

调剂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参考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大学期间发表论文、大学期间所获得的奖项等情况(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择优录取。

四、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安排

1资格审查所需提交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好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分开放置,以便审核。)

考生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应届生)、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或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关学院报到。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其他加分政策的考生现场需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2)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327日上午9点,地点:教11C105

未经资格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复试笔试

复试笔试工作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进行。具体请查看研究生院招生办官网具体通知。

3复试面试

1)面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专业素质和能力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前完成);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面试采取口试形式,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面试专家组由5人构成(含1名英语水平较高的教师),设组长1名负责复试各环节工作。另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面试专家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交学院统一保管。

4)面试成绩评定。秘书负责汇总面试专家的评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为5位专家评分的平均值。

5)面试时间:201932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教11楼经管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拟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包括复试笔试成绩和复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复试专业面试成绩低于6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满分200分)。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校外调剂考生未确认待录取。

4)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5)报名材料弄虚作假。

六、监督

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学院复试监督电话:025-85427373

七、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参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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