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我省实施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主要是由农村信用社发放的。与之相比,这次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以下几大变化。
变化一:“担保贷款”变“信用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面向普通贫困生发放的贷款,由贫困生在入学前到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我省主要经办银行是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
此前我省实施的生源地贷款,必须要有担保人,但贫困生在乡村有时很难找到合适的担保人,最终享受不到贷款。针对这一弊端,新的办法由“担保贷款”到“信用贷款”,直接取消担保人,改为以借款人信用为担保,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变化二:期限延长至14年
第二点变化就是贷款期限。原来生源地贷款要求借款人在毕业后6年内还清,考虑到毕业生刚参加工作,经济能力较弱,为减轻他们的还款压力,这次我省将还款期限延长,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再加10年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14年。研究生贷款期限的计算需在上述计算方法后减去本科学制。具体操作详情,请当事人咨询当地信用社。
变化三:城镇贫困生也可以申请
今年起,不管是乡村贫困生,还是城镇贫困生,甚至是家在农场的,都可以申请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现了我省从农村到城市的全覆盖。
变化四:生活费主要由助学金解决
根据规定,我省贫困生申请到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直接打入学校帐户,只能用于学费和住宿费。那么,贫困生的日常生活费怎么解决呢?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今后,在我国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中,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贷款、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主要解决贫困生的学费和住宿费,至于贫困生的生活费,主要通过助学金和学生勤工俭学来解决。
变化五:为家庭突然致贫开“绿灯”
学生家境原本不错,没有在高中或被高校认定为贫困生,也没有出现在国开行的预审名单中。如果突遇变故,比如因灾致贫、因病致贫、因上学而返贫等,又错过当年的贫困生认定期,这样的学生还能申请到贷款吗?
当然可以!”国开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社会有这种情况,为此专设了“救济通道”,不管是被省内高校录取还是省外高校录取,都可以申请。新生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到所在高中开一个证明,说明情况,然后持这个证明和录取通知书,以及父母等监护人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信用社办理申请手续。老生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由高校出具相应的证明,持该证明和本人学生证,以及父母等监护人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信用社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变化六:当地考生就可申请
从今年起,江苏籍贫困考生若考取外地大学继续求学的,同样享受以上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