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你知道多少?
更新时间:2012-02-29 点击次数:2443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可能是很多人有生以来的第一笔信用活动,其信息也收录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作为个人信用记录的开篇之举,将长期伴随借款人。对没有信用记录的大学生发放信用贷款,充分体现了政府、金融机构和社会对大学生诚信和能力的信任,对国家未来栋梁之才的爱护,是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教育公平、保证贫困学生有教育机会的重要措施。在最困难的时候,政府和银行伸出了对大学生最信任的援助之手,帮助大学生完成学业。如果大学生毕业后不履行还款义务,不仅辜负了党和国家的信任,也使信用报告的第一笔记录留下了抹不去的遗憾污点。为了使我校贷款学生更多得了解国家助学贷款,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报特作如下介绍: 问: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答:国家助学贷款是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面向全日制高等院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在校学生发放的,用于帮助他们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它是运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是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形式。目前,我校助学贷款的经办行是工商银行南京城东支行。   问:哪些人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答:我校未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因特殊客观原因未能申请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办理学费缓交后均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同时,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 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 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 6、符合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问:国家助学贷款的额度为多少?用途呢? 国家助学贷款按用途分为学费贷款和生活费贷款。其中学费贷款用于交纳学费,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学费(培养费)收费标准,最高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即贷款学生每年申请一次贷款来支付当年的学费。生活费贷款用于日常开支,最高贷款额不超过南京地区月人均生活费标准与在校月数之积。目前我校发放的助学贷款为学费贷款。 问:还款期限为多少? 按照“招投标”运行机制签订合同规定,国家助学贷款必须在毕业后6年内(含2年的宽限期和小于等于4年的还款期)还清贷款本息,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其中,2年的宽限期指:由于考虑到贷款学生刚毕业,经济条件有限,立刻还款仍有困难,银行给予两年的宽限期,毕业两年后务必及时逐笔还款,需要提醒的是这两年的宽限期中贷款正常计息;小于等于4的还款期是指由于各个贷款人所贷款笔数不同,还款期限也将1-4年不等。示例如下: 1.贷款人小王05年入学,09年毕业,在校期间每学年各贷一次款。按上述规定,小王可以享受为期两年(需贷款人自付利息)的宽限期,从2011年开始逐笔还款,也就是说小王务必在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分别归还小王在2005年、2006年、2007年和2008年的贷款和利息。像这样的情况,小王共有两年的宽限期和四年的还款期。 2.同样以小王为例,如果他上学期间仅在大三、大四贷过两次款。按规定甲同样享有自付利息的宽限期两年,仍然从毕业后两年,也就是2011年开始还贷。具体说应该是2011年和2012年分别归还小王在2008年和2009年的贷款和利息。像这样的情况,小王便共有两年的宽限期和两年的还款期。   问:如何计算贷款利息呢? 目前,我国个人贷款利率实行下限管理,即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基础上,参考借贷双方的实际情况决定贷款利率。简单地说,在计算个人贷款利息时,一般会采用按月计息。按月计息的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月利率×月数。由于贷款利率是不断变动,有所调整的,因此想精确的计算出贷款利息,便涉及到具体的贷款时间,(如非整月数,余数为几天零几小时几分钟),是一件极其复杂的事情。下面就针对我校贷款学生的实际情况,就贷款到期利息的计算加以粗略说明,仅供学生参考。 1.       在贷款期间,贷款利率没有调整的情况下: 仍以我校05级贷款人小王为例,小王在校期间只在2006年7月20日贷过一次款,贷款金额6000元, 2009年毕业,贷款到期日为2011年7月20日。那么如何计算他的应付利息呢?(已知贷款期间银行的贷款年利率一直为5.85%,没有进行任何变动)。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中规定,贷款学生在校期间不付利息,由财政100%贴息,自取得毕业证书当年的9月21日(含21日)后全额负担利息。 根据月计息的计算公式:利息=本金×月利率×月数 得出小王需要付给银行的利息为: 利息=本金×月利率×月数 =6000×5.85%/12×22 注:月利率=年利率/12个月 这里的22个月是指从甲自取得毕业证书即2009年9月21日(含21日),到还款日2011年7月20日间的月数,显然为22个月。 2.  在贷款期间,贷款利率有所调整的情况下: 由于在实际情况下,每年的贷款利率都会有所调整,或增或减,情况不一。如果贷款人在校期间曾多次向银行贷过款,由于贷款时间跨度大,很可能就会遇到银行利率调整的情况,导致利息计算起来极其复杂。为了避免因利息计算的误差造成无意识的“恶意欠款”,给自己的个人征信系统添了污点,校方只提供给还款人一条简明通用、保险有效的还款原则,即“就高不就低、多存为宜”(仍以贷款人小王为例): (1)如果贷款期间利率平稳上升,已知贷款利率2006年为5.85%,在贷款到期时,即2011年上调至6.93%。那么小王应付多少利息呢?根据月计息的计算公式(利息=本金×月利率×月数),月利率应以还款时的现行利率为准。即体现了“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2)如果贷款期间利率呈下降趋势,在2011年贷款利率下降到5.05%,其他条件同上。显然如果再用2011年的利率计算利息就会造成还款不足,因此为了避免麻烦,校方建议多存入银行200-300元,即体现了“多存为宜”的原则。 之所以“就高不就低、多存为宜”,是因为银行划扣本息,都为计算机自主运行,如果贷款人存入银行的还款多于应还金额,计算机只会划扣你的应付金额,余下的贷款人可自行取出。如果不足,哪怕是只差1毛钱,计算机也会认为你是还款不足,如果还得不及时,你很可能就会被列入“恶意欠款”的黑名单中。所得所失,不言而喻。 补充说明如下: 1.利率调整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在贷款期内遇到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个人贷款利率要根据期限进行相应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如基准利率在一个日历年度内经两次或两次以上调整的,以该日历年度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执行新的贷款利率。 2.罚息的计算。如果发生拖欠,未能按期偿还银行借款,银行要收取罚息。如果在还款期内拖欠本金,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罚息利率按日计算罚息;如果是拖欠利息,要按贷款合同利率按日计算复利;如果全部贷款到期后拖欠本金,要按罚息利率按日计算罚息,拖欠利息要按罚息利率按日计算复利。目前,对个人贷款而言,单笔贷款的罚息利率按该贷款合同日利率上浮30%~50%执行。因此对于借款人来说,应尽可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避免额外支付利息。   问:如何还款? 还款方式大体可分为提前还款和按时还款。 1.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是国家和学校所提倡的还款方式。在贷款到期日前归还贷款都属于提前还款。 由于国家助学贷款实行贷款学生在校期间不付利息,由财政100%贴息,自取得毕业证书后全额负担利息,因此只要条件允许,贷款人应尽量积极提前还款,早日从债务中解脱出来。如需提前还款必须本人(或委托他人)于每周二上午8:30-11:30或下午2:00-5:00到银行的个贷部办理即可。 工行城东支行的地址:南京市中央路308号(中央门长途车站对面)   联系电话:025-83580175    83580120 2.按时还款。 为了使个人的征信系统不留污点,没有能力提前还款的贷款人应努力按时还款。按《还款协议》约定于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息。应付利息可参照上述“利息说明”来计算。具体操作如下:约定还款日期前2-7天,借款人应将还款本息主动存入原开设的活期储蓄帐户,由银行在贷款到期日从账户扣收。否则银行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补收罚息,并由银行按规定处罚。 特别提示: 1.国家助学贷款的个人信息、还款记录和其他有关信息已经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查询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查询和使用,上诉信息将被用于留学、创业、购车、购房等贷款申请和申办信用卡的审核,并将对其产生重要影响。 2.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的相关规定,在2006年4月以后申请到贷款的同学,需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先归还一半本金及应付利息的一半。到期日在归还余下的本金和利息。示例如下: 学生甲于2006年2月20日向银行贷款6000元,贷款到期日为2011年6月20日,按照以上规定,学生甲必须在2011年5月20日前先在贷款还款账户中存入3000元,在贷款到期日前再存入余下的本金和利息的一半(利息计算可参照以上说明)。 问:如果材料都填写好了,都会把保证得到贷款吗? 由于贷款审核需要多重手续,因此尽管材料都填写好了,但在某一步骤出现漏洞也将导致贷款申请被驳回。根据学校办理贷款的多年经验,以下情况将可能影响贷款的审批及发放: 1.贷款材料包括贷款审批表、贷款合同及借据等出现涂改。 2.审批表所盖公章有误,按照规定贷款人务必在审批表上加盖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村委会或居委会公章无效)审批表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3.贷款学生的前一学期的学习成绩出现不及格情况。 4.合同或借据大写有误。 5.贷款学生改名或名字中有生僻字,造成银行系统不通过。   总之,贷款是贷款学生同银行的信贷关系,最终申请通过与否,决定权在于银行。如果想得到贷款,就应该珍惜这次贷款的机会,在申请过程中认真仔细得做好每一份材料,把不通过几率降至零。 问:什么是贷款展期? 因读研继续深造而不能及时还贷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贷款展期。贷款人需要在贷款到期日前二个月自行到银行办理展期。展期最长不能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仍以小王为例: 小王在攻读本科过程中于2006、2007、和2008年七月各贷款一次。2009年本科毕业后顺利考上研究生,但由于经济条件有限,不能按时还款,于是选择办理贷款展期。按照规定,小王2006年的贷款于2011年9月到期,按月计算他这笔贷款的期限为62个月(从2006年7月-2011年9月),也就是说办理展期后小王2006年的贷款期限最多可以延长31个月,即可以到2014年4月归还贷款和利息。(注:展期只能延长贷款期限,贷款利息照常计算;贷款利率应按照原贷款期限加上展期贷款期限合计的贷款期限的对应期限的利率执行) 注意:1.展期每年只能办理一次,如果像小王这样有多笔贷款的,应该办理逐笔展期。 2.    因休学或留级等特别情况造成延期毕业的不能办理展期。 3.    办理展期需电话预约,预约电话025-83580175,025-83580120  问:我校今年国家助学贷款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答:(一)我校需要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先办理学费缓交手续,然后向所在院系提交贷款申请方可办理。  (二)申请人按以下要求准备以下材料:
      (1)审批表一份(学校统一发放)
(2)借款人学生证复印件; (3)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4)见证人一(辅导员或班主任)身份证复印件 ; (5)见证人二(同班同学)身份证复印件 (6)南京工商银行灵通卡及其复印件; (7)最近一学期的成绩单 (三)贷款签字现场需要填写的材料 (1)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2)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贷款借款凭证        问:国家助学贷款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注意以下事项:(1)借款人应认真阅读《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文本,告知情况变化、切实履行还本付息等相关义务;(2)如遇到国家或省有关政策的调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和调整后的政策执行;(3)贷款学生必须在毕业离校前与银行签订还款确认书 (4)对不按期还本付息的借款人,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公告催收;(5)借款学生个人信息和借还款记录将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违约人的个人资信及个人信贷业务将受到影响和限制;(6)借款人还本付息后,应及时向经办网点查询和核对账务变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