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学生参加玄武区人民法院庭审活动
更新时间:2013-05-03 点击次数:1983

    2013年4月26日上午,玄武人民法院行政庭开庭审理原告苏某诉被告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车管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并对该案进行了互联网直播。省市区三级法院行政庭庭长、审判人员、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区检察院、区公安机关、南京林业大学法律系学生、新闻媒体代表等百余人应邀观摩旁听。本案中原告苏某向不具有驾驶教练员资格的舅舅学习驾驶技术,但在申请驾驶执照资格考试时遭到车管所的拒绝,故提起行政诉讼。因案件涉及公民自学能否取得驾照资格等敏感问题庭审前倍受社会关注,并在互联网上引发网民热议。法律系学生通过此次观摩一方面了解了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程序、法官庭审驾驭能力,以及原被告诉讼代理人的辩论要点,另一方面直面法律的难点热点问题。

    4月26日下午,法律系学生观摩了玄武区人民法院刑庭审理的一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该案中四名被告出资设立一家汽配公司,在购进一批假冒名牌的汽车配件准备销售前被警方发现并依法没收,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提起公诉。该案选在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审理,正如公诉人所说,旨在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宣传力度,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通过庭审学生认识到书本知识只有与实践相结合,才能被真正的理解和运用。(1205081班 宗原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