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各班级团支部:
为进一步营造我校浓厚的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氛围,激励广大学生在课堂学习之余,自觉开展科技创新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学术科研能力,培育创新意识、培养创造能力、锻造创业精神。今年,校团委将继续进行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立项范围:
科技创新项目类别按完成后成果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立项作品应从实际出发,符合社会需求,多关注社会、民生、热点问题。
重点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目的意义明确、立论根据充足、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合理、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具备的项目。具体立项范围为:
(1)自然科学类学术研究项目,主要成果为涉及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及能源化工等方面。该项仅限本科生申请,研究生不得申报此类型科技创新项目。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研究,包括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类等方面。
(3)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小,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二)申报条件
1.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参加立项。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为一、二、三年级本科生或一、二年级研究生;项目组成员数量、年级结构要合理。
3.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项目小组,但必须有负责人,且个人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4.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5.申请者必须在1—2名指导教师(至少1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立项数量
校团委将组织有关专家从申报的项目中评选出一定数量的科技创新项目作为校级支持立项的项目,每项资助1000一3000元,对技术含量高,投入较大的项目可重点资助,重点项目可追加资金至5000元。
三、立项程序
(一)立项申报
1.申请者自主选题或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选择合适的课外科研或实践课题;申请者填写《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2、3)一式三份,提交所在学院。
2.学院团委对申请项目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对拟推荐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并按要求加盖公章后上报。
3.所有项目必须经学院推荐,学校不接受学生个人直接申报。申请资助的课题要求在一年内完成,一般不得延期结题。
(二)立项评审
1.校团委召开立项评审会,对学院报送的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通过评审的项目。
2.校团委根据项目研究情况向项目负责人拨付一定的首期立项经费。
(三)项目中期检查
1.申请者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由学院团委预审后,将合格报告提交校团委。
2.校团委组织召开中期检查评审会,对学院报送的合格中期检查报告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由校团委拨付二期立项经费,对不按时递交中期进度报告表者或没有通过评审的项目将停止立项支持。
(四)项目结题
1.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时间提交《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书》、研究论文及成果实物等。经学院组织预审后,将合格报告提交校团委。
2.校团委组织召开结题评审会,对学院报送的合格结题报告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并准予报销后期研究经费。
3.结题的优秀项目将由校团委选拔参加各级各类学生科技学术竞赛活动,如:“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
四、经费管理
1.校团委负责全校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经费的预算、拨付、审核与结算工作。
2.各学院团委负责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管理及经费的审核与结算工作
3.项目经费的使用需经过指导教师、学院团委同意签字,并报校团委批准后方可给予报销。
4.除由于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或客观的学术原因外,没有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校团委将收回全部或部分立项经费。
五、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于2013年11月29日(周五)9:00—15:00将预审完毕的《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共三类,请分类填写)和《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统计表》的纸质稿报送校团委组织部(老图书馆101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版至njlydxkczx@126.com。请于指定时间上报,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奚建锋 刘鑫
联系电话:15205182605 85427145
邮件地址:njlydxkczx@126.com
附件下载地址:校团委青年之家网站资料下载区及团委书记之家群共享
附件1:《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自然科学类创新项目申请书》
附件2:《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哲学社会科学类创新项目申请书》
附件3:《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发明类创新项目申请书》
附件4:《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统计表》
共青团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
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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