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时间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2-03-31 点击次数:1695

各位导师、各位同学: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学位论文(以下简称论文)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生院调研、讨论决定,将研究生论文评审由目前的按月零散送审,变更为每年两次的集中送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上半年从寒假后开学至4月15日,为研究生提交论文时间,4月15日后为研究生院组织评审时间;下半年从暑假后开学至10月31日,为研究生提交论文时间,10月31日后为研究生院组织评审时间;在上述组织论文评审时间内不接收研究生提交论文。

请研究生确保已修满学分、缴清培养费、通过论文原创性检测,并且导师审核同意,否则论文不予送审。(具体流程请参考 专业学位论文工作流程表

研究生院

201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