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杰出青年教师培育聘请外专项目”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2-08-03 点击次数:1647

各有关院系:
根据“围绕教育教学,加强协同创新”的指导思想,今年省教育厅将往年申报的项目部分调整为 “杰出青年教师培育聘请外专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杰出青年教师培育聘请外专项目申报和条件
立项目的:满足高校聘请短期外国文教专家以加强青年教师进行国际学术交流、拓宽国际视野的需求。
立项思路:引导高校通过加强青年教师和国外文教专家的学术联系,为青年教师提供更多接触专业国际前沿的机会,为学校发展培养储备厚实的人才资源。
申报条件:申报人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教授职称,有校级及以上的在研项目。所聘请外国专家必须来自申请人所从事专业领域或紧密关联的专业领域,聘请时间不超过3个月。
资助标准:获准立项的项目每年获得不超过3万元的经费支持,项目的资助期限为1年。
二、申报要求
各院系要根据项目资助范围和条件,加强申报组织工作。同时开展多个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只能申请1个聘专项目,每个项目资助不超过2名外籍专家,同一外国专家接受资助不得超过2次。坚持对拟聘专家和学者的标准要求,着重核实拟聘专家和学者在世界范围内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应当依托同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鉴别和沟通工作。要充分发掘专家学者的作用和能力,保障项目实施取得应有的成效。要合理预期专家来苏工作的学术目标和成果,精心制订拟聘专家的工作实施方案。同时要结合学校的发展战略,有重点、有计划地申报。
三、其他事项
请各院系统筹协调积极组织项目的申报工作。并认真填写“2012年度省属高校聘请外国短期专家杰出青年教师培育聘专项目资助申报表”,申请表格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请于9月3日前报我国际合作处。同时提交申请表电子文档,发送至:interpro@njfu.edu.cn
联系人:是栋荣、赵亮
电话:85412389, 85428216


国际合作处
2012年8月2日

杰出青年教师培育聘请外专项目申请表.doc (7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