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计划
更新时间:2010-04-05 点击次数:2100

经济管理学院分党校第二十三期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的

通过本期培训班活动,一要引导学员注重学习党章,掌握党的基本知识;二要指导学员端正入党动机,积极地向党组织靠拢,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三是明确中国共产党的新世纪历史使命,新一代大学生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学习两会精神,关注民生和大学生就业问题。

二、参加人员

学员主要是经济管理学院的入党积极分子,采取党支部推荐的形式招收学员。

三、培训形式

讲座、党知识竞赛、观看红色电影、自学、小组讨论等。

四、培训时间

2010年4月5日---4月20日

五、培训内容

(一)辅导报告

(二)集中自学内容:《入党教材》、《党章》等

(三)讨论内容

1、如何端正入党动机,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2、作为优秀大学生,如何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3、作为学校的一份子,如何为构建和谐校园出力?

4、如何正确理解我们本次培训班的意义以及对个人的启发和影响?

5、谈谈如何看待两会精神中关注民生和大学生就业问题等?

六、考核方法

学员结业成绩为卷面考试成绩结合平时到课率,听课纪律,讨论小结等几方面的综合考量。学员旷课两次以上者(含两次)不予结业(包括分组讨论);严重违纪者不给予结业,不可参加下期培训班的学习;不及格者不给予补考;卷面考试由校党校、组织部统一出卷,闭卷考试。本次积极分子培训班的优秀学员评选比例占学员总数的20%,并颁发优秀学员证明。

七、纪律要求

   1、党校学员要严格按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学习内容,不得无故缺席。因病、因事需要请假者,必须提前去支部书记处领取,填写清楚后交由王雪老师签字认可后交给组长,由组长收齐于每次课程结束时交予组织部备案,否则视为旷课。

  2、每次课前,学员需到分院学习组长处签到,不得由他人代签。

  3、学员二次迟到(早退)按一次旷课处理,二次旷课者不得参加结业考试,不发结业证书。

  4、各小组组长要严格按照考勤要求进行考勤,不得弄虚作假;如经举报查实,不得参加结业考试,不发结业证书。

  5、党校结业考试要求严肃认真,杜绝作弊。若发现考试时有作弊行为,取消考试资格和在校期间入党资格。

    6、请保管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材》,本次培训结束时由学院收回,同时在学习结束时每人上交书面小结,字数不少于1500,于考试前交至各组组长,并交予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