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2-03-22 点击次数:2231

各学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巩固扩大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充分运用主题党日活动这一有效形式,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提高党组织服务学校中心工作能力,为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十八大胜利召开。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基层党组织中开展2012年“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方案申报要求

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创先争优葆先进,严肃学风展风采”等主题,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精心组织,积极申报。为保证申报质量,降低重复率,请各单位对支部的申报项目进行归并筛选,择优申报,不要申报一般性参观活动。

二、方案立项标准

主题鲜明突出,贴近本单位(部门)中心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内容充实,形式新颖,富有实效,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活动计划周密,组织保障有力,充分发挥党员能动性,保证党员参与率达到90%以上;活动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代表本单位党日活动较高水平,具有示范作用和借鉴意义。

三、方案申报程序

1、申报“主题党日活动”方案需填写《南京林业大学“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立项申报表》,各基层党组织汇总后报党委组织部(老图书馆415),同时发送电子版至zzb@njfu.edu.cn。

2、活动实施时间: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

3、申报时间:4月12日前,逾期不接受申报。

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方案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受到资助的方案。

四、项目经费支持

学校党委对立项活动给予经费支持(经费额度在立项通知中下达)。未经学校立项的方案由各基层党组织解决经费。经费使用采取“给额度,后报销”的方式,活动开展情况经党委组织部验收评估后,凭书面总结材料报销活动费用。项目经费限当年度使用,可用于参观门票、学习材料、车辆使用或交通费等,餐饮费等不予报销。

附件 : 南京林业大学“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立项申报表

 



南京林业大学“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立项申报表.doc (3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