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开展学习校史和传唱校歌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4-09-10 点击次数:2117

关于在全校开展学习校史

和传唱校歌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让广大师生员工特别是新教师和新生,深入了解南林校史校情,增进对学校组织文化的认同感,增强爱校荣校情怀,更加积极主动地投入学习、工作和校园生活,根据2014年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计划要求,兹定于从本月起在全校师生员工中开展学习校史和传唱校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资料:

《南林校史图文》(党委宣传部编印)

    二、学习方式:

参观校史馆,阅读校史文献,举办校史校情讲座、座谈会、读书报告会或校史知识竞赛等。

三、具体要求:

1、各学院、各单位要将校史学习作为师生员工政治学习活动的主要内容,有计划地组织学习。

2、各学院要将校情教育作为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和抓好落实。从2014级新生开始,校史校情将和校纪校规一并列入考试内容。

3、各单位应积极组织校歌的传唱。在举行重大活动(如开学典礼、毕业典礼、教代会、工代会、团代会、学代会等)时必须奏唱校歌。新生军训过程中,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好新生学唱校歌活动,有条件的学院可组织开展校歌歌唱比赛等,让《为了碧水青山》的歌声唱响南林校园。

校歌歌谱附印于《南林校史图文》末页,校歌音频可于校园网下载。

希望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史学习和校歌传唱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并以此为契机,引导师生员工同心同德,凝心聚力,为早日建成高水平特色大学做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