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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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级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现将“三节”期间有关纪律和要求强调如下:
一、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茶叶、花卉等节礼以及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等;严禁公款吃喝玩乐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等搞奢靡享受;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驾驶公车。
二、严格遵守和宣传高校教师师德建设“七条红线”和教师行为“六条禁令”;严禁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三、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节假日期间离开南京要按管理权限请销假。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各项纪律规定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并加大教育和监督管理力度。发现有违反纪律要求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进行责任追究。
举报电子信箱:jiwei@njfu.com.cn
举报电话:025-85427249、85427248
中共南京林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