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院柴涛修老师获“2011-2015年江苏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更新时间:2016-09-05 点击次数:3270

    近日,在江苏省第十五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我校经管院法律系系主任柴涛修老师获“2011-2015年江苏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六五”普法以来,柴涛修带领经管院法律系老师多次走进校园、走进社区、走进农村,为全校师生及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并加强“依法治国”教育宣传。作为江苏省大学生法律援助联盟指导专家,柴涛修还多次组织学生进社区、农村进行法治宣传,开展法治系列讲座。同时,柴涛修作为中国林业经济学会林业政策与法规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大学生法律援助联盟指导专家、南京林业大学法律顾问,为我校生态文明建设和师生法治意识的培养也做了很多工作。